19/06/2026
「我想趁宜家行得走得,了解多D內地的養老設施。」上星期我和廿多位會員去參觀深圳的養老設施時,一位參加者告訴我。
收到!大家想準備,我就陪你地準備。早前我就參加了「大灣區安老:社福機構的服務發展與策略前瞻」研討會,收集到不少有用資料,未來幾天,我用問答的方式,為大家總結研討會的內容。
樂活新中年
Ryan
19/6/2026
(以下總結內容僅供參考,詳情請看ppt)
跨境養老法律事項:
Q:長輩在內地養老,家人在香港,萬一失智怎麼辦?
A:這個問題其實可以提前安排!香港有「持久授權書」,內地有「意定監護」。
香港的持久授權書,是在您清醒時簽署,指定失智後由誰代您處理財務和法律事宜。內地沒有持久授權書,但有「意定監護」——同樣是在清醒時,通過協議指定未來的監護人,負責人身照管、醫療救治和財產管理。兩地制度不同,但功能類似,都能讓您自己選定信任的人。
Q:香港的授權書在內地可以用嗎?
A:直接用不行。香港法律文件在內地沒有自動效力,需要經過認證程序。但如果您在內地有資產,建議直接在內地辦理「意定監護協議」,去公證處簽署,這樣在內地使用會更順暢。
Q:不想被插管急救,怎麼提前說明?
A:香港的「預設醫療指示」今年7月31日正式生效。您可以在清醒時簽署,指定在生命末期接受或拒絕哪些醫療措施。內地也有類似制度,叫「生前預囑」,目前深圳有立法規定,其他地區可以將醫療指示寫入「意定監護協議」裡執行。
Q:在內地養老院簽合同要注意什麼?
A:四件事要盯緊:
1. 服務內容要寫清楚——照護等級、護理項目、收費標準,都要白紙黑字
2.問清楚會不會漲價——合同裡最好寫明調價機制,避免突然漲價
3.一定要試住——合同簽得再漂亮,不如親自住幾天看看環境和服務
4.加入監督條款——合同履行是長期的事,建議約定定期檢查服務質量